各学院: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本科生的线上学习指导、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班主任(学业导师)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学习与发展规划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及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学生学习有效性。现就班主任(学业导师)本学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要求
1.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超星学习通)在“班主任(学业导师)”栏目中通过自建“指导课程”的形式对本人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完成本人负责指导学生的学生添加、提交“指导计划”“指导记录”“指导总结”等工作。
2.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超星学习通)中的“班主任(学业导师)”功能和学生进行交流、分享学习资源、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构建学生学习共同体等工作。
3.班主任(学业导师)本学期防疫期间应通过网络指导的方式继续坚持个别指导与集中指导相结合、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个别问题个别指导,共性问题集中指导。同时应特别注意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学习规划指导。
4.鼓励班主任(学业导师)和学生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APP(超星学习通)开展交流研讨等活动。
二、学生学习内容
1.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和导师进行交流研讨、完成班主任(学业导师)布置的任务、分享学习资源、交流学习心得以及提交学习计划和学业规划等。
2.按照班主任(学业导师)的要求参加网络师生见面会、网络讲座以及网络专题研讨等学习支持与发展方面的活动。
三、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网站及APP
1.网站网址:http://mooc.hlju.edu.cn。
2.APP:超星学习通。
3.班主任(学业导师)请详细浏览“附件2和附件3”,学生请详细浏览“附件4”;班主任(学业导师)使用登录校园应用门户的“工号”和“密码”登录,学生使用“学号”和“选课密码”登录。
四、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根据《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9〕128号)在每学期期末开展班主任(学业导师)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学业导师)需在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中做好相关指导过程的记录与存档工作,学校将对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各学院需将考核结果、本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五、服务与支持
1.如各学院需要开展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超星学习通)使用方面的专项培训,请和教务处网络教学科联系,电子邮件:tianyuhui@hlju.edu.cn。
2.广大师生如需要帮助或有工作建议,请和教务处网络教学科联系,电子邮件:tianyuhui@hlju.edu.cn。
请各学院教务员、班主任(学业导师)信息员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单位的班主任(学业导师)。
附件:
1.《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9〕128号)
2.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操作指南(教师版)
3.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APP(超星学习通)操作指南(教师版)
4.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APP(超星学习通)操作指南(学生版)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