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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第一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的通知
2025-09-29 11:15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的常态化开展,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黑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黑大校发〔2022〕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年度本科教学重点工作,现将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及次数

1.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相关内容,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结合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年度本科教学重点工作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学期总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

2.组织教师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结合学校“教学观摩月”活动安排,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开展教师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通过自我评价、互评、交流研讨等形式实现教学反思与持续改进,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每学期不少于3次。

3.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各基层教学组织应采取适当形式积极开展集体备课,为教师建立集体研究和交流的渠道,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二、教学研讨活动主题

1.开展课程思政育人教学研讨活动。围绕课程思政育人理念与目标要求、课程思政建设重点和难点、课程思政元素与融入点、课程思政教学实施与成效、教学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专题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育人意识与能力。

2.开展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教学研讨活动。对标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围绕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聚焦专业特色凝练、产教融合、实践教学改革等议题开展专题教学研讨活动,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快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

3.开展AI赋能课程建设教学研讨活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中打造一流核心课程和一流核心教材的要求,针对AI赋能教学改革开展相关培训及教学研讨活动,引领广大教师重视AI教学改革,将AI深度融入教学设计全过程,共同构建智能教育新生态。

4.依托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依托高水平教学团队的传帮带机制,做好教学梯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有组织地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把相应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三、教学研讨活动开展要求

1.注重实效

根据《黑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组织教师听课、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活动形式和内容要求紧扣主题,注重实效。

2.规范记录

各基层教学组织在开展教研活动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和总结,留存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在学期末报教务处备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指标纳入《黑龙江大学院(部)本科教学KPI指标体系》中。

3.强化宣传

有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活动应及时在学校相关网站和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电子版发送到2002164@hlju.edu.cn邮箱。联系电话:86608112。

四、第二届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

学校将在年底组织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计划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计划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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