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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第六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5-09-28 11:38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立德树人成效,学校决定开展第六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满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的均可申报立项。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2.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4.课程原则上以授课团队进行集体申报,如由教师个人申报的,须本课程团队其他成员同意方可。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且重点项目未遴选上的课程不予降为一般项目。

3.每位教师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1项,以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至多参加2项。重点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8人,一般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

4.已获批各级各类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对于尚有各级课程思政项目未结题的申报人,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立项。

5.学校鼓励专业教师与思政教师合作申报,创新协同育人模式。

三、工作流程

1.教师申报一般项目需填写《黑龙江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报送至本单位。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一般应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项目在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存档(每个本科专业限报1项;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每个单位可增加1项)。

2.教师申报重点项目需填写《黑龙江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至学院初评后统一报送学校参加评审,每个教学单位申报不得超过2项。

3.学校同意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在项目研究期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3日(周一)前完成一般项目评审和重点项目初评工作,并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楼C座3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24004@hlju.edu.cn 联系电话:86608202

四、经费资助

学校将对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

    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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