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保障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质量,学校发布了《黑龙江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25〕46号)。我校于2024年起申报并获批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双学士学位项目”),同年开始招生运行,为省内首批招生高校。目前双学士学位项目运行平稳,能够助力强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切实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效。为了进一步加强跨学科交叉融合双学士学位项目建设,拓展双学士学位项目实施范围,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双学士学位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项目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2.项目设置应结合人才培养需求,能够支撑我校“四型五有一特色”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和双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发挥我校办学条件优势,体现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特色。
3.办学条件充足,所设置的项目要实现“1+1>2”的培养效果。
二、申报程序
1.专家组论证:申报专业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深入科学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半数以上应为所依托学科专业相关的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教指委委员或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且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一半。
2.学院审议:学院审议拟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拟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需经过两个培养单位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
3.教务处初审: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专家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项目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的项目报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5.省级审定:学校审议通过的项目报至省学位办审定。
三、其他要求
1.各专业应依据《黑龙江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计双学士学位项目,每个项目的培养单位应紧密联络,通力合作。
2.双学士学位项目的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两个专业的有机融合,培养单位应根据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的特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深入研讨论证,确定培养目标,设置融合课程,充分体现两个专业的核心培养要求。
3.项目培养单位需协商确定招生、管理专业。
4.项目双方调配相关专业骨干教师组成联合教学团队,引导团队教师充分了解对方专业的培养特色,学习对方专业的基础理论,通过教师的交叉同和引导学生实现深层次复合。鼓励团队教师大力推动课程和实践项目的学科交叉,构建优质教学资源,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5.项目培养单位要在确保原专业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的交叉融合,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评价模式改革与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培养质量。
四、材料报送
1.专家论证报告(含专家名单、单位、职称、专业等相关信息);
2.双学士学位项目人才培养方案;
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4.《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
五、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Excel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2020080@hlju.edu.cn。各类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项目名称”,电子邮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xx双学士学位项目申报”。
报送时间:2025年10月15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丁林梅
联系电话:86609028
附件:
1.黑龙江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
4.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家论证报告
教务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