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是为了培养能够整合多学科知识、技能和视角以解决复杂问题的复合型人才而实施的教育改革,通过打破传统学科界限,推动知识的交叉融合,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为契合我校“四项办学新战略”,遵循“固本强基、实践创新、交叉复合、融汇引领、技术赋能”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四型五有一特色”(四型:拔尖型、创新型、实践型、复合型;五有:有理想、有担当、有能力、有发展、有素质;一特色:全方位对俄人才培养特色)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学校鼓励各学院利用现有学科基础和优质教学资源开设“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方式
1.每个“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均需有一个主责学院,一个或多个配合学院,项目名称采取“专业名称+需求模块”的方式命名,例如“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
2.主责学院负责项目的申报、运行与管理、制定培养方案、排课选课、学生日常管理等。配合学院负责协助主责学院制定培养方案,选派教师授课等。
二、设置原则
1.符合国家和我省的发展战略需要。
2.符合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及发展规划。
3.有利于保持学科发展的前沿性,推动形成学校人才培养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办学条件充足,在不影响原专业培养规格的基础上,所设置的项目要实现“1+1>2”的培养效果。
5.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申报专业所支撑的一级学科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申报程序
每个专业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应由主责学院提出,并获得配合学院的支持。
2.主责学院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将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教务处配合学院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推进项目实施;审核未通过的项目,教务处向学院反馈整改意见。
四、项目管理
1.本轮批准的“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从2026年9月开始实施,后续拟申报的项目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应于当年9月份开始实施。
2.学校将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运行效果好、培养质量高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质量不高、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项目,予以撤销。
3.本项目的“需求模块”设置在专业选修课程中,学生选择后需完整修读方可获得“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证书”。
五、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2.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3.人才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C座309室。
联系人:丁林梅
联系电话:86609028
附件:黑龙江大学“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