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结题范围
结题范围为:2020年-2022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共62项(名单见附件1),或已达到结题标准,未在结题名单中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
(二)中期检查项目
2024年立项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共63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一)重点委托项目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学校审核后报送教育厅。具体要求如下: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项目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1 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 CN 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2 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 1 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 1/3)。
3.项目主持人均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项目组成员无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文件中不予体现。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成果。
(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完成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所采用的研究途径和方法。
(3)项目研究的突破性进展(理论上的新观点、实践中的新举措)。
(4)项目研究的主要结论或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价值。
(5)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
(二)一般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3.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研究报告内容要求与重点委托项目相同。
三、结题材料
(一)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和3)。
(二)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
(三)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四)结题佐证材料包括:封面(附件5)、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复制检测报告》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四、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一)《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见附件6),要求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五、项目变更材料要求
需要变更调整的项目需在结题前至少一年提出申请。参加本次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项目(附件1),因故发生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变更、研究内容调整、项目延期等情况,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见附件7),详细说明有关情况,项目调整不超过2人,无正当理由项目组成员不允许随意更换。项目研究期内仅能申请一次变更,学校签署意见后,报送教育厅备案。
六、材料提交时间
(一)项目主持人将项目结题汇总表、结题验收书、复制检测报告、结题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以主持人姓名命名,于2025年7月1日前发送至2012035@hlju.edu.cn邮箱。
(二)参加本次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项目如有变更调整,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电子版于2025年7月1日前发送至2012035@hlju.edu.cn邮箱。
(三)中期检查材料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
联系人:胡睿滢,联系电话:86608480。
七、其他要求
省教育厅于6月24日下达《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在7月5日前完成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验收、公示及系统提交,请项目主持人按照通知要求准时提交结题材料。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