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学业导师)在本科生学业规划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班主任(学业导师)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学习与发展规划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及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学生学习有效性。现就班主任(学业导师)本学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级新生班主任(学业导师)遴选
1.遴选依据:《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9〕128号)详见“附件1”。
2.班主任(学业导师)信息表报送:
报送要求:纸质稿(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主楼C座317室,电子稿发送至tianyuhui@hlju.edu.cn。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17:00前。
说明:班主任(学业导师)表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超星学习通)在“班主任(学业导师)”栏目中通过“指导课程”的形式对本人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完成本人负责指导学生的学生添加、提交“指导计划”、“指导记录”、“指导总结”等工作。
2.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超星学习通)中的“班主任(学业导师)”栏目和学生进行交流、分享学习资源、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构建学生学习共同体等工作。
3.班主任(学业导师)应坚持个别指导与集中指导相结合、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个别问题个别指导,共性问题集中指导。每学期和学生的面对面指导不少于4次。
4.鼓励班主任(学业导师)和学生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APP(超星学习通)开展交流研讨等学习指导活动。
三、学生学习内容
1.通过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和导师进行交流研讨、完成班主任(学业导师)布置的任务、分享学习资源、交流学习心得以及提交学习计划和学业规划等。
2.按照导师要求参加导师组织的师生见面会、讲座以及专题研讨等学习支持与发展方面的活动。
四、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网站及APP
1.网站网址:http://mooc.hlju.edu.cn。
2.APP:超星学习通。
3.班主任(学业导师)请详细浏览“附件3和附件4”,学生请详细浏览“附件5”;班主任(学业导师)使用登录校园应用门户的“工号”和“密码”登录,学生使用“学号”和“选课密码”登录。
五、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根据《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9〕128号)在每学期期末开展班主任(学业导师)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学业导师)需在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中做好相关指导过程的记录与存档工作,学校将对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各学院需将考核结果、本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六、服务与支持
1.如各学院需要开展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及APP(超星学习通)使用方面的专项培训,请和教务处教学信息化支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608133,电子邮件:tianyuhui@hlju.edu.cn。
2.广大师生如需要帮助或有工作建议,请和教务处教学信息化支持中心联系,电子邮件:tianyuhui@hlju.edu.cn。
请各学院教务员、班主任(学业导师)信息员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单位的班主任(学业导师)。
附件:
1.《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9〕128号)
2.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信息表
3.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网站操作指南(教师版)
4.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APP(超星学习通)操作指南(教师版)
5.黑龙江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APP(超星学习通)操作指南(学生版)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