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实验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学校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授课计划的填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本学期及2022年尚未开课的实验课程,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授课表》(详见附件1),并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文档送至实践教学科(主楼C座305室),电子文档发至韩老师邮箱(2004284@hlju.edu.cn)。
2.学校将组织人员在本学期按实验授课计划开展随机检查,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实验授课计划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如有变动应填写《黑龙江大学调课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变动实验课程时间、地点、指导教师、授课内容的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学校将根据实验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工作量核算,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教务处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