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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2023-03-03 15:17 教务处 


各本科教学单位、校级督学、院(部)教学督导员:

为切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校级督学、各院(部)教学督导员要继续做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推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督导专家队伍的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内容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课堂课程思政融入与育人实效,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做好课堂教学的价值导向和评估把关力度,防控意识形态风险,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2.全面深入课堂,考察课堂教学组织与实施情况,督促教师切实承担起课堂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激励教师追求教学卓越,实现教学范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关注教师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按照评价标准对教师的教学状态给予全面、真实的评价,并做好课后交流与沟通工作,及时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举措并持续关注整改效果,促进教师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4.院(部)督导组需制定听课计划,实现授课教师和课程全覆盖,保障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与教师综合评价结论科学有效,确保每位授课教师均有督导组听课评价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院(部)职责,建立健全院(部)督导责任管理体系,努力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文化,加强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促进教学持续改进;

2.加强督学、督导自身素质建设,确保严肃性、权威性,深入学习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新要求,提升督导工作水平;

3.院(部)教学督导员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30学时/学期),并如实、逐项填写《工作手册》各项内容,期末提交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于每个月末以督导组为单位提交本月督导组听课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校园网邮箱2001106@hlju.edu.cn, 教务处将依据《工作手册》完成情况及总结提交情况核实每名督导员的实际工作量。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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