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大学第十一届(2021年1月—2022年... |
| 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20〕82号)要求,学校于2023年9月7日开展了第十一届(2021年1月—2022年12月)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经各院(部)认定及公示、教务处资格审查、校督学专家组审核通过,最终拟确定562名教师获得第十一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 现将获奖教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28日。公示期内 |
|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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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大学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
| 【会议发布人】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会议地点】 主楼一楼报告厅 【会议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周一 8:30-9:00 【参会人员】 1.审核评估专家工作组; 2.全体校领导; 3.校首席督学、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4.各教学院(部)院长、书记。 【会议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
|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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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发展】黑龙江大学应用型专业专任... |
| 文档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提供,联系电话:86608202。 |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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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发展】黑龙江大学应用型专业专任... |
| 文档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提供,联系电话:86608202。 |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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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级选课指南(包含高年级选课指南) |
| 各位同学: 教务处新修订了2023级的选课指南,连同各年级选课指南一起发布到教学在线。2023级学生应在选课开始前上网查阅选课指南,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初次选课。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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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 |
|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黑政教督办〔2023〕5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意见,为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1.论文(设计)组成:封面、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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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 |
|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附件1)精神,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中心化建设,强化实践育人,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就省级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 |
| 发表时间:2024年0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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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实验、实习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做好实验授课计划、实验安全教育、实验耗材使用核查及实习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授课表》(详见附件1),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文档送至实践教学科(主楼C座3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韩老师 |
| 发表时间:2024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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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上... |
|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本科教学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教务员组织教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上课缺勤率≥30%信息表。 一、填写要求 1.为确保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管理系统能正确识别教师填写的信息,请教师下载附件进行填写。 2.教师工号、课程编号和学生学号的前面、中间、后面都不要加空格。 3.教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
|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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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大学拟推荐省级实验教学和教学实... |
| 各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每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限额申报1项,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高校增加申报1项。经教师申请、学院初评,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2 项申报省级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现予以公示。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主持人 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黑龙江大学) 基于项目式学习 |
|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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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
|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要求,劳动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毕业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保证毕业生顺利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并督促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各学院作为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主体,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工部、校团委、学院组织的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实践、服务性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要对劳动实践内容要求进行整体设计 |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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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验交流会议通知 |
| 【会议主题】: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验交流会议 【会议地点】:主楼A226室 【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周四) 下午14:00 【会议内容】: 【参会人员】: 1.主管校领导; 2.现代产业学院院长; 3.教务处、研究生院、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 4.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会议要求】 各单位于4月17日(星期三)14 |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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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 |
| 各本科教学院(部):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学评价工作即将开始,评价对象是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书中的所有任课教师。 为保证学生评价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本科教务系统中教师任务与排课信息。如有变动,请重新予以确认,并将变动信息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在学校本科教务系统中更改完毕,包括将“分段授课”的课程教师任务全部录入 |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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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验交流会 |
| 【参会人员】: 1.主管校领导; 2.现代产业学院院长; 3.教务处、研究生院、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 4.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会议要求】: 各单位于4月17日(星期三)14:00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请假人员名单及请假事由。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议现场。 联系电话 |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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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验交流会议 |
| 【参会人员】: 1.主管校领导; 2.现代产业学院院长; 3.教务处、研究生院、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 4.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会议要求】: 各单位于4月17日(星期三)14:00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请假人员名单及请假事由。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议现场。 联系电话:86608782 李老师 |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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