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升实习教学效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实习实践工作稳定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健全实习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实习单位和学校承担的安全责任;组织学生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协助并监督实习单位组织学生学习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实习实践安全基本内容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政治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防水、防电、防盗、防灾等。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开展实习动员会、实习实践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考试等,引导学生将实习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入行,不断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学生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3.根据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数据报送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均要在各类实习开始前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建好实习计划,组织学生认真填报实习企业信息等;实习过程中用好定位打卡等管理功能,切实提升实习管理效果。
4.各教学单位要顺畅实习安全管理渠道,建立学院与实习单位沟通机制,实时掌握学生实习进展、安全状况等,实习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报告相关情况。
5.教学单位和实习单位要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实习教学目标不相关的工作内容,不得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6.教学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前往集中实习单位进行实地察看、指导,与实习基地领导和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及时解决;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
7.各实习负责人要加强实习路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根据天气变化和实习地点周边环境状况及时科学规划实习路线、调整实习安排。
8.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实习进度和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实习指导和生活关爱,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电信诈骗及网贷等现象发生。
9.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汇报,因事离开实习工作岗位,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10.实习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了解实习期间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不酗酒滋事、不晚归,确保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11.学校统一为全校学生购买意外保险,除野外及高危实习,学校不再单独购买实习保险。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