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严格落实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学校拟于2023年11月27日—12月08日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2023年11月27日—12月01日
学校检查:2023年12月04日—12月08日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实验课程。
三、工作要求
1.由学院对本单位课程的运行情况、实验教学文件、实验耗材管理及使用情况、实验过程及效果、实验环境等进行自检自查。
2.各学院于12月01日前提交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发送至教务办公网邮箱(2004284@hlju.edu.cn,联系电话:86608782)。
3.学校将根据学院自查情况表中反映的具体问题,组织专人走访、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及时解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验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工作量核算的依据之一,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