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严格落实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学校拟于2021年6月28日—7月2日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实验课程的学院。
二、检查方式
按实验授课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对各教学单位的实验课程的开设及运行情况、实验教学资源分配、实验过程及效果、实验环境等进行常规检查。
2.对实验教学文件进行专项检查。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大纲、实验室课表、实验课教案、实验教学周历(日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教材(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下达“黑龙江大学实验教学检查情况告知单”,由学院复查整改后,上交“黑龙江大学实验教学检查反馈报告单”。
教务处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