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争取企业资源,支持我校“双一流”建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新工科建设,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6月)的通知》(详见附件1)予以转发。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尽快与《2021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企业取得联系(详见附件2)。根据《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相关要求,组织师生积极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联系“黑龙江大学管理员”韩老师进行校内审核。联系电话:86608782。
教务处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