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励优秀学生探索真知、不断创新,依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授予荣誉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可向学术表现突出、学业水平优异的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具体条件请见附件1)。为做好荣誉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5届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荣誉学位申请表》;
2.本人发表的论文(现刊)、获得奖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学院递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学院依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授予荣誉学位管理办法》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经教务处复核通过,可颁发《黑龙江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四、证书发放
黑龙江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一同发放。
请各学院在6月11日下班前将《荣誉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荣誉学位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奖项提供复印件,通过成绩排名申请的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成绩与学位管理科(主楼C座308室,联系电话86604300),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999051@hlju.edu.cn。
各学院要严肃、认真地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如有造假、舞弊情形,学校将对申请人、学院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授予荣誉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荣誉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