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依据《黑龙江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 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结题范围
2021-2024年立项的在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已达到结题标准,未在结题名单中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二)《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研究报告
要求字数至少3000字,内容包括:
1.项目完成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所采用的研究途径和方法。
2.项目研究的突破性进展(理论上的新观点、实践中的新举措)。
3.项目研究的主要结论或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研究设想。
(四)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项目研究成果包括:
1.教改论文。主要提供已发表的与本成果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需要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2.教材著作。主要提供与本成果相关的著作教材,仅需要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首页。
3.奖励。主要提供本项目已获得的有关教学奖励。
4.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或实施方案)。主要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施方案等重要的过程性资料。
5.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及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获奖、报刊报道、同行评价等。
6.多媒体课件、网络平台、网站等软件光盘应做成数据盘,光盘必须用光盘盒包装,并在盘盒正面贴好所制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
(五)以上验收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白色硬质封皮装订成册,封面要求详见封面样例(附件3),装订顺序为立项申请书、结项申请书、项目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结题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封面注明结题项目名称和项目主持人。
三、项目变更材料要求
(一)申请延期的项目应填写《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同意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至教务处。对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的项目,按自动撤销立项处理。
(二)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需完成全部立项研究目标和研究成果,如结题评审不通过,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延长结项期限、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处理。
(三)需要更换项目组成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同意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新增成员必须出具项目相关成果,无正当理由项目组成员不允许随意更换,重大及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一般不超过8人(含8人),一般项目的项目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含5人)。
(四)已延期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延期,如不能按时结项,项目自动撤销。
(五)依据教育厅省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省级教改项目成员变更需在申请结题前至少一年,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经学校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项目调整不超过2人,项目研究期内仅能申请一次变更。
四、结题流程
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一般项目结题流程
1.各学院负责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由学院教指委担任结题评审专家,学院自行组织开展结题工作。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成果应用及推广效果等进行严格审查,并确定鉴定意见;学院填写《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5)。
3.各学院于2026年6月26日前提交《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般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发送至2012035@hlju.edu.cn,一般项目结题材料、成果鉴定表(一式两份)及结题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纸质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联系人胡睿滢,联系电话:86608480。
(二)重大、重点项目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联系人胡睿滢,联系电话:86608480。
2.重大及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依据结题材料进行结题评审。
五、其他要求
按照教育厅省级教改立项管理文件要求,教育厅在每年6月完成结题验收。由于教育厅尚未发布2026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通知,本年度拟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7)可以参照2025年省级教改结题要求及工作材料(详见附件8),提前做好省级教改结题准备。项目主持人务必在6月22日前完成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