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双语教学的质量,更好地适应学校国际化战略需求,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深入推进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管理办法》(黑大校发〔2024〕5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双语教学课程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通过认定双语教学课程,旨在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提高双语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学生能够在双语环境中获得更加优质的学习体验,进而提升他们的外语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的双语课程涵盖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2024年9月已经认定过的双语课程无需再次认定。
三、认定标准
除满足《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外,还需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1.教学目标明确:双语教学课程应设定清晰、具体的教学目标,确保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同步提升外语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2.教学内容丰富:双语教学课程应涵盖专业知识的核心内容,同时注重引入国际前沿知识和研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知识领域。
3.教学方法多样: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如案例教学、小组讨论、互动问答等,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营造活跃的课堂氛围。
4.教学效果显著:双语教学课程应取得显著的教学效果,包括学生成绩提升、外语应用能力增强、跨文化交际能力提高等,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认定考核程序
1.即日起启动双语课程认定工作。凡申请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须填写《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1),向课程归属院(部)提出申请。
2.课程归属院(部)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督导组对所申报课程进行试听,内容涵盖开课能力、备课情况、教材选用情况等。对合格者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8月30日前,院(部)需将汇总完毕并签署意见的《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课程开设申请表》及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园网信箱2004227@hlju.edu.cn。
3.各课程归属院(部)应对所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定期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督导和领导干部听课,及时反映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情况。每学期末,院(部)需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并填写《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课程考核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园网信箱2004227@hlju.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教务处的课程,学校不予认定其双语教学课程属性。
2.各教学院(部)要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双语教学课程,不断提升双语教学能力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服务。
3.各教学院(部)应结合专业特点、培养目标与要求、师资条件和学生外语水平等情况,统筹规划并积极推进本专业的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对于暂不符合双语教学条件的课程,鼓励教师适当采用外文教材、外文讲授、外文板书等方式逐步推进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打造双语教学建设的储备课程。
2024-2025学年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学院(附件4)请将填写好的《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课程考核表》(附件2)于7月8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园网信箱2004227@hlj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姜彩丽;联系电话:86608294。
附件1:《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课程考核表》
附件3: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全外文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2024-2025学年开设双语教学课程信息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