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现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实验耗材购置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材料类物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采购仍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请各单位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认真盘点秋季学期结余的耗材,要予以充分利用,并根据下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需求,按照经费指标开展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实验室、指导教师申报的购置计划进行审核、论证、公示,必须确保耗材经费用于本科教学。
3.各单位要按照操作指南视频(见附件1-4)及以往操作流程,登录校园应用门户中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填报购置计划,经教学院长网审无误后提交教务审核。并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27日前将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文档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易制毒类、易制爆类实验耗材纸质文档要分别单独打印。
4.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请单位填报耗材时不要填写“品牌、型号”。为了满足每门课程所需耗材的要求,请各单位务必准确、详细、全面的填写耗材“规格、价格”以确保省采招标顺利进行。同一规格、型号的耗材价格要一致,以免发生采购耗材与教师申报耗材不符的情况。特别是化学类药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的规格,应写明每瓶的毫升数或千克数、纯度等。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