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严格落实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学校拟于2021年11月1日—11月12日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
学校抽查: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实验课程。
三、检查内容
1.由学院对本单位课程的运行情况、实验耗材管理及使用情况、实验过程及效果、实验环境等进行常规检查,对实验教学文件开展专项检查。
2.各学院于11月7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详见附件),发送至教务办公网邮箱(2004284@hlju.edu.cn,联系电话:86608782)。
3.学校将根据学院自查报告中反映的具体问题,组织专人抽查走访。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及时解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验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工作量核算的依据之一,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教务处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