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务办:
为保障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教学进度稳步实施,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需要安排的考试批次
公共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等。
二、时间安排
期末考期:7月7日至7月13日
1.各院(部)落实考试时间、地点、监考编排。6月26日前完成。
2.学生从6月30日开始在黑龙江大学校园应用门户-新版师生服务中查询期末考期考试安排。
3.监考教师从6月30日开始在黑龙江大学校园应用门户-新版师生服务-业务查询模块(2024-2025第二学期)查询本人的期末考期监考任务安排。(如院部在师生可查考表之后更改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及时通知到主考、监考及考生。)
4.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期 末 考 期 |
考试日期(教学周) |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形式 |
2025年7月7日(第19周) |
全天 |
大学外语 |
笔试 |
2025年7月8日(第19周) |
上午 |
数字与信息化素养 |
机考 |
2025年7月8日(第19周) |
下午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学习通 |
2025年7月9日(第19周) |
上午1 |
高等数学 |
笔试 |
2025年7月9日(第19周) |
下午 |
大学物理A/C |
笔试 |
注: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个人考表为准。
三、地点安排
1.笔试考试:使用汇文楼和三号楼,建议小班额合并考场,尽可能安排一至五层。
2.口语考试:使用四号教学楼。
四、期末考试任务安排
1.试题应覆盖教学大纲要求的主要内容,且题型多样,应达到3个或3个以上,增强灵活性,开卷考试避免让学生在教材或资料上直接找到答案,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避免出现时间未到大量交卷的现象,严禁考前辅导划范围。教师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考试命题评卷及试卷管理规定》(黑大校发〔2010〕202 号)和《黑龙江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修订稿)》(黑大校发〔2019〕132 号)完成期末考试科目A、B卷的命题工作。
2.各院(部)实行考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考前三会”(领导小组工作会、考务人员培训会、学生动员会),强化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考生的守纪意识,加大对学生违纪和监考教师事故处理的宣传力度。
3.主考教师在考前一周将试卷送到教务处综合科(主楼B座107室)印刷试卷。写明试卷的考核方式(开、闭卷)、考试时间、适用学院及专业、需要附加的答题纸张数、考生人数等信息。
4.考试期间,各院(部)要组织包括学生管理人员在内的院级巡考队伍,对本学院考试工作及监考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巡视。
5.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试卷的批阅和成绩提交工作,教师成绩录入工作要求已纳入《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及创新创业增值性评价指标量表(试行)》,任课教师请按时提交成绩。
五、严肃考风考纪
1.切实营造2025学风建设年“志远行实、学而不厌”的优良学风,各院(部)要在考前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或身份证或在校证明等有效证件(结业生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学校将严厉查处学生利用微信、QQ等互联网工具进行团伙作弊的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监考教师应佩戴手表和监考牌,提前在考务办(汇文楼346;三号楼214)领取金属探测器,在开考前和考试期间学生进出考场时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确保其未携带手机和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和拍照功能的电子设备。在其他楼宇的考试,请开课单位教务办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教务科借用金属探测器。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集中发放试卷的公共课考试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和考场名单,监考人员迟到、早退、漏岗、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玩忽职守、疏于考场管理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将按《黑龙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予以处理。
4.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考生,要第一时间收取违纪考生的证件、违纪材料或用具、试卷,让学生携带本人物品,一起到考务办进行处理。
5.工作联系人:苗悦琳,联系电话:86609463。
教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