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今年将迎来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入校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优工作,严把毕业“出口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6月4日前将成绩录入系统;
6月9日前完成评优工作;
二、答辩工作
1.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在答辩前应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论文(设计)或论文(设计)不符合撰写规范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
(3)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合格”;
(4)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为“不合格”;
2.答辩要求
(1)学院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答辩小组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每组答辩教师3人,可另设秘书1人;
(3)每名学生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学生可针对论文研究内容进行简要自述,答辩教师应根据论文研究内容提前准备好2-3个相关问题对学生进行提问,答辩秘书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及成绩统计;
请各学院在答辩前3天将延期答辩名单(附件1)及答辩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3.成绩评定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为导师成绩×30%+答辩成绩×70%。对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整改后可参加补答辩,补答辩仅限一次,成绩由学院以填写成绩变更单的方式提交至成绩科,按补考录入成绩系统,补答辩不通过的须重修。
三、评优工作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为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专业评选比例扩大至5%以内,各专业具体名额详见附件3;
2.参评论文应符合《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相关要求,成绩在90分(含)以上,且论文最终稿复制比低于20%;
3.参评学生在毕设系统内填写相关材料,经指导教师及系主任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教指委负责评审,并在系统内填写评语,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复审;
4.学校将对获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给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适当工作量奖励;
请各学院6月9日前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5)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联系人刘一喆,电话86604626,邮箱:2018066@hlju.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