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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违纪通报(2017-28)
2017-11-13 09:01  

在2017年11月12日上午进行的高等数学期中考试过程中,有1名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这名学生如下纪律处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报送上级考试组织部门。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处分等级

课程名称

1

20171533

付芮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留校察看

高等数学C(Ⅰ)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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