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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09:14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了对我校青年教师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学校在“青师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年教师尤其是新教师的培养,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继续做好青年教师尤其是新教师的培养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2025年新教师培养计划,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5年新教师培养计划,顺利开展2025年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的培训安排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相关内容的学习,督促青年教师尽快转变角色,提高自身的教学科研水平。(注:2025年新教师校内岗前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二、进一步完善导师制,推进助课制

1.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个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其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的指导,对尚未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学院应尽快为其落实指导教师配备工作。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应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奖获得者或教学质量合格的教师,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2.未完成助课任务的近两年来校的青年教师(即2023-2024年新教师),在本学期要继续相关课程的助课工作,并保证其有充足的助课时间。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助课情况填写《黑龙江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课课程统计表》(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后于3月5日(周三)下班前报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楼C座308室)

3.青年教师应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进行助课(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两次未到的教师将取消该门课程的助课资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助课者应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请假,总出勤率不得低于70%),具体要求如下:

(1)助课教师所助课程一般应为拟主讲课程或相近课程。

(2)助课课程应为全日制本科生的课堂讲授课程(校选课除外)。

(3)每学期助课教师的助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含2门),2年内总助课门数不得超过4门(含4门)。

(4)面向不同学生开设的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助课。

(5)助课主讲教师本科教学综合评价应为良好或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

(6)每学期每位助课主讲教师所指导的助课教师不得超过2位(含2位)。

4.助课主讲教师及青年教师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1)助课主讲教师工作职责

① 负责解答助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并切实指导助课教师提高其教学能力。

② 助课主讲教师要对助课教师履行职责及工作态度进行考评,并负责于每学期末形成对助课教师考评的真实书面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作为学校对助课教师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③ 助课主讲教师需要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安排助课教师承担批改作业、习题课及课外答疑等教学任务。

④ 助课主讲教师需要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安排助课教师进行1-2次课堂讲授任务,并负责依据助课教师的授课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2)助课教师工作职责

① 助课教师原则上要跟班听课,听课过程中应虚心向主讲教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课堂教学水平。

② 负责协助主讲教师批改学生作业,同时要及时把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向主讲教师反馈,以便主讲教师能正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③ 对于有习题课的课程,助课教师应负责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为学生讲授习题课。

④ 负责协助主讲教师开展课外答疑并应该把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向主讲教师反馈

⑤ 根据助课课程的实际情况,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1-2次课堂讲授任务。

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是师资队伍整体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尽快落实各项培养计划,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为了督促、检查各单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学校将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督学、督导员等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有关单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与评估。

                                                                   教务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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