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2版)》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我校通识教育体系,建设高水平通识课程,推进通识教育改革创新,学校决定开展与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内涵
通识教育是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培养学生通用知识和价值观的教育模式,强调对学生一般知识、素养、技能和能力的培养,为学生专业学习、跨学科学习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基础和核心,关乎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和保底规格,也关乎学生学业质量和未来发展。
二、通识教育意义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人格养成,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拓宽学生视野和知识广度,注重知识的广泛性和个体的选择性,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实现知识领域交叉融合,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写作与沟通、创新创造、团队合作、信息素养、量化思维和终身学习等素质与能力,为全人教育提供所需的知识、思维和方法。
三、课程教学目标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了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价值观念、世界文化与国际视野、技术进步与科学精神、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艺术鉴赏与审美情操、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等八大类通识选修课程模块,具体教学目标如下:
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文学与历史学等学科领域,涉及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等方面的素质教育与经典研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文史经典作品的欣赏与理解能力,提升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素养与自觉性。
哲学智慧与价值观念: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哲学等学科领域,涉及中国哲学经典、西方哲学经典和宗教经典等的素质教育与研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树立正确人生观与价值观。
世界文化与国际视野: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领域,涉及西方文明及其他重要文明的素质教育与研讨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多元化文化视角、开放性与包容性思维,提高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与国际从业竞争力。
技术进步与科学精神: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涉及科学与技术的思想基础和历史进程等的素质教育与研讨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科学知识和思维方法处理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科学观。
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涉及经济生活、社会秩序与发展规则等的素质教育与研讨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市场经济意识,增强社会使命感与公民责任感。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农学、工学等学科领域,涉及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文明与发展等的素质教育与研讨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保护环境意识与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和科学发展观。
艺术鉴赏与审美情操:该类课程群主要涵盖艺术学、哲学、文学等学科领域,涉及音乐、绘画、表演、艺术设计等作品创作、审美体验、鉴赏思考、文艺评析等的素质教育与研讨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欣赏美与创造美的修养与能力,拓宽艺术视野、提升审美情操、弘扬人文精神。
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该类课程群紧密结合国家“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时代要求,发挥专业学科促进创新创业的优势,涉及创新创业的经典理论知识、专项技能培养和素质拓展训练等素质教育、实践教育与研讨性课程,旨在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愿、提升创新创业素质、培养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四、课程建设要求
1.课程定位: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引导本科生汲取人类思想文明精华,领悟多元文化和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思想品质与精神境界。课程应适宜零起点学生学习,原则上不需先修课程。
2.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应体现科学性、综合性、时代性。充分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主要内容符合通识教育八大课程模块之一,讲授经典内容与前沿知识,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案例、专题讲座、文献资料等。
3.课程团队:鼓励各级教学名师采取团队授课方式为本科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组建,不少于3人,其中每名教师均应能够主讲本门课程。鼓励高水平教授和高层次人才领衔课程,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院系的课程团队。
4.教学方法:课程教学提倡实施线上线下、交流研讨、经典阅读和社会实践等相结合的多元教学方法,鼓励开展深度讨论和思辨分析,鼓励在课程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
5.考核评价: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探索符合通识课程特征的考核方式,课程成绩评定应体现形成性评价原则,提高过程考核占总成绩比重,鼓励使用大作业、调查报告、作品设计等过程考核形式。
6.课程运行:凡已获准开设的课程要按学期开设,每个学年至少开课一次,首次开设时间应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五、课程申报要求
1.本次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网络选修课程和引进慕课)均需重新申报,原有通识选修课程要按照新的建设要求进行升级改造,鼓励申报新的通识选修课程。
2.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我校主讲教师资格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3)获得过“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或“教师本科教学综合评价优秀”结论。
3.每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分原则上应为2学分,最高不得超过3学分。理论学时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上机等每24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每1周计1学分。
六、课程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黑龙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模版参加附件3-4),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论证,确定是否同意开课,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申报教师及团队成员是否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是否具备授课资格。
(2)教学大纲是否按照学校新版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制定,课程名称是否规范,课程内容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是否有效融入思政元素,是否符合通识教育的理念、相应模块的内涵和课程建设要求。
3.教学院(部)将审核通过的课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课程纳入培养方案,下发教学任务。
请教学院(部)于6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课程申报材料,包括《黑龙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1)、教学大纲和《黑龙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3206@hlju.edu.cn)。将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C座309室)备案,联系电话 :86609028。
附件:1.黑龙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
2.黑龙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
3.黑龙江大学本科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4.黑龙江大学本科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5.黑龙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课程团队)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