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按照《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详见附件1),劳动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已经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劳动理论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生活劳动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服务性劳动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促进学生价值取向、劳动技能水平、劳动精神面貌“三位一体”发展,各学院要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利用“校友邦”劳动教育平台发布实践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报名、打卡、提交图片及总结,充分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
本学期劳动教育理论课程面向2019、2020级本科生开放选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登录“选课网站”查看选课结果,并于9月9日-11月4日在“黑龙江大学自主学习平台及学习通APP(http://mooc.hlju.edu.cn,详见附件2)”完成课程视频学习、线上章节测试及网上答疑。
各学院是学生劳动教育具体组织实施的主体,要对劳动教育工作予以充分重视,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
教务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