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学校近日组织专家对我校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进行了结题审核工作,其中2015年学院自评立项的教改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学校专家对评审结果和结题材料进行了复审。根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的项目,按自动撤销立项处理。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使用项目的全部经费,经费使用须知详见附件2。
本次共评审项目109项,其中52项结题,27项延期,拟撤销30项。(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21日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领取结题证书及结题材料,联系人徐苗苗,联系电话86608480。
附件1: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须知
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审批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