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学校近日组织专家对2013年度及2014年度项目进行了结题审核工作,根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的项目,按自动撤销立项处理。
本次共评审项目70项,其中55项结题,15项延期,拟撤销35项。(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于7月4日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领取结题证书及结题材料。根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使用项目的全部经费,经费使用须知见附件2。
教务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