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扎实推进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黑龙江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24〕72 号)规定的产业学院建设管理评价要求,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开展产业学院建设阶段性评价工作。
本次阶段性评价采取学院自评和专家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产业学院建设协议,对照《黑龙江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开展绩效考核。各学院要在12月底前完成自评,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前组织专家完成考评。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阶段性评价工作,要按照建设协议和评价指标,认真梳理协议执行情况,总结好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凝练建设成果、典型经验。同时,要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要深入查找、分析产业学院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推进建设。
希望各相关学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企业沟通联络,加强合作,努力在共建育人平台、合作开发课程、双师型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成果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实效。
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Word、PDF)须学院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提交至韩莉办公网邮箱(ID:2004284),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