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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2023-04-25 09:39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学校将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测范围及内容

检测对象:我校2023届毕业生所有参加本科毕业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论文文件命名格式:论文题目-学号-学生姓名。

二、检测流程

2023届采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在初稿、答辩稿、最终稿三个阶段各检测一次。

1.论文初稿检测: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检测,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督促学生根据检测报告修改论文。

2.论文答辩稿检测:指导教师对审核通过的论文进行批量检测,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论文检测不通过不能进行答辩。

3.论文最终稿检测:答辩后学生根据答辩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答辩后一周内学生将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院管理员进行批量检测,最终稿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取消其毕业论文成绩,学生须重新撰写,延期一年答辩,同时追究指导教师指导责任和学院领导责任。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督促指导教师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检测工作,做到不漏一人,严禁论文答辩稿未检测或复制比超标学生参加答辩,确保系统内数据完整准确,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学院由学院教指委设置学院学术不端检测合格、限期整改、延期答辩三级标准,并对答辩稿检测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答辩稿的学生进行延期答辩认定,并处理学生申诉、举报等问题。学院须在答辩前将延期答辩名单(附件3)和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学校将对各学院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联系人:刘一喆,邮箱:2018066@hlju.edu.cn,监督举报电话:86604626。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2】5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延期答辩确认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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