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0年12月24日,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见附件),省教育厅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我省于今年9月开展抽检试点工作,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查对象为2021届毕业生。
抽检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抽检结果还将成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全体指导教师要切实担负好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责任,学院要督促教师及时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及时审核检测,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