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争取企业资源,支持我校“双一流”建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新工科建设,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详见下方微信二维码)予以转发。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尽快与企业联系。根据《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详见附件)相关要求,组织师生积极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于2021年1月25日前联系“黑龙江大学管理员”韩老师进行校内审核。联系电话: 86608782。

教务处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