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0年11月-2021年6月,各阶段参考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阶段 |
完成时限 |
1 |
前期准备 |
2020年11月23日 |
2 |
选题 |
2020年12月31日 |
3 |
开题 |
2021年3月15日 |
4 |
中期检查 |
2021年4月16日 |
5 |
学术不端检测 |
2021年5月21日 |
6 |
答辩 |
2021年6月4日 |
7 |
成绩提交 |
2021年6月9日 |
8 |
评奖评优 |
2021年6月16日 |
9 |
总结归档 |
2021年6月30日 |
二、具体要求
1.前期准备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电子文档发送至刘一喆老师邮箱(ID:2018066@hlju.edu.cn),联系电话:86604626。
本年度,学校引进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免费为师生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服务,师生可进入校园应用门户点击“毕业论文”直接登录。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具备手机网页登录功能,指导教师和学生可以用手机完成各项工作。
学校鼓励本科生用按照《关于鼓励本科生用创新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提出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各教学单位的实施细则如有修改,请于11月23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过程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执行,充分利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加强过程管理,完成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成绩提交等工作,操作视频详见附件3。
3.答辩、评优、归档
学院根据论文(设计)答辩稿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组织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提交及学术不端检测复检、检测报告存档、评奖评优、总结归档等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做到“选题方向正确、教师指导有力、学生按期完成”,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教务处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