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掌握实验教学进度安排,保证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秩序,学校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授课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本学期及2020年春季学期尚未开课的实验课程,按要求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授课表》(详见附件1),并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纸质文档,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C座305室),电子文档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韩莉邮箱(2004284@hlju.edu.cn)。
2.学校将组织人员在本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按实验授课计划开展随机检查,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实验授课计划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如有变动应填写《黑龙江大学调课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变更;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变动实验课程时间、地点、指导教师、授课内容的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学校将根据实验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工作量核算,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附件1: 黑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授课表
附件2: 黑龙江大学调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