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在2019年7月8日组织的考试中,有3名同学违规携带考试材料参加考试,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如下纪律处分,并取消考试成绩。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名称 |
考试课程 |
处分等级 |
1 |
20180890 |
李上 |
中俄学院 |
俄罗斯历史 |
留校察看 |
2 |
20161505 |
李炳卿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物理化学B(Ⅰ) |
留校察看 |
3 |
20171251 |
王嵛正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物理化学B(Ⅰ) |
留校察看 |
希望广大考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609463
教务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