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是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黑龙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立论正确、论据充分、分析和论述条理清楚,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见解。
2.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3.文本格式规范、图表清晰,符合《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相关要求。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5.经学术不端检测合格。
二、评选比例
以专业为单位,评选比例一般为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各专业名额见附件1)。当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不足评选名额时,按照实际超过90分人数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指导教师按照《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精简稿格式样式》(见附件2)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精简,精简稿篇幅在3000字左右。不按要求精简不能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凡由指导教师推荐参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学生应填写《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见附件3)。
3.各学院对参评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给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上填写评审意见。
4.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填写《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见附件4)。
5.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优秀论文(设计)评选资格,同时不允许学院再追加。
6.教务处对复审通过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7.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为201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
四、评选时间安排
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自主进行评选,5月31日下班前各学院将经学院签章的《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同时在校园门户上把《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精简稿电子文档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一喆老师信箱(2018066@hlju.edu.cn)。
6月4日-6月6日教务处复审,并公示。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