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12月29日下午进行的期末考试过程中,有1名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这名学生如下纪律处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报送上级考试组织部门。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处分等级
课程名称
1
20150712
何北宁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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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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