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临近,鉴于目前图书馆等适合长时间、固定位置的自习资源紧张,一位难求,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尽可能多的给考研学生提供充足、良好的自习环境,为同学们考研保驾护航,学校在教室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调串课程,将艺术楼部分教室调整为临时考研自习室,并从2019年8月26日(第一教学周周一)起正式使用。
考研自习室如下:
序号 |
教室名 |
教室类型 |
座位数 |
1 |
艺术楼-401 |
普通教室 |
108 |
2 |
艺术楼-405 |
普通教室 |
36 |
3 |
艺术楼-406 |
普通教室 |
50 |
4 |
艺术楼-413 |
普通教室 |
130 |
5 |
艺术楼-416 |
普通教室 |
140 |
6 |
艺术楼-417 |
普通教室 |
120 |
7 |
艺术楼-420 |
普通教室 |
120 |
8 |
艺术楼-421 |
普通教室 |
140 |
9 |
艺术楼-424 |
普通教室 |
140 |
10 |
艺术楼-425 |
普通教室 |
60 |
为了营造一个安静、良好、利用充分的自习环境,现将自习室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1.考研自习室开放时间:每日6:30---22:00。
2.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进入教室自习,一人一位,一日一换。请勿用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3.同学之间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严禁在教室内聊天、大声喧哗或打闹。自觉将手机等电子设备静音。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自习。
4.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墙壁、黑板、桌椅、门窗上乱涂乱划或随意张贴、悬挂物品,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吸烟,禁止随地吐痰、扔碎纸杂物等。
5.树立节约和安全意识,最后离开教室同学,应及时关灯,关窗等。
6.要自觉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搬动或损坏教室内的设备,如故意破坏需按价赔偿。
请广大考研同学认真遵守自习室使用规定,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努力学习!学校将定期对自习室进行检查,对违规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教务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