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学生关注>>正文
关于将艺术楼部分教室在本学期临时调整为考研专用自习室的通知
2019-08-26 10:59  

备考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临近,鉴于目前图书馆等适合长时间、固定位置的自习资源紧张,一位难求,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尽可能多给考研学生提供充足、良好的自习环境,为同学们考研保驾护航,学校在教室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调串课程,将艺术楼部分教室调整为临时考研自习室,2019826日(第教学周周一)起正式使用。

考研自习室如下:

序号

教室名

教室类型

座位数

1

艺术楼-401

普通教室

108

2

艺术楼-405

普通教室

36

3

艺术楼-406

普通教室

50

4

艺术楼-413

普通教室

130

5

艺术楼-416

普通教室

140

6

艺术楼-417

普通教室

120

7

艺术楼-420

普通教室

120

8

艺术楼-421

普通教室

140

9

艺术楼-424

普通教室

140

10

艺术楼-425

普通教室

60

 

为了营造一个安静、良好、利用充分的自习环境,现将自习室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1.考研自习室开放时间:每日6:30---22:00

2.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进入教室自习,一人一位,一日一换。请勿用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3.同学之间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严禁在教室内聊天、大声喧哗或打闹。自觉将手机等电子设备静音。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

4.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墙壁、黑板、桌椅、门窗上乱涂乱划或随意张贴、悬挂物品,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吸烟,禁止随地吐痰、扔碎纸杂物等。

5.树立节约和安全意识,最后离开教室同学,应及时关灯,关窗等。

6.要自觉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搬动或损坏教室内的设备,如故意破坏需按价赔偿。

请广大考研学认真遵守自习室使用规定,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努力学习!学校将定期对自习室进行检查,对违规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教务处

                                                    2019826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
下一条:黑龙江大学学生运动员2018-2019学年春季...
关闭窗口
 
教学要闻
· 省招生考试院领导、学校领导分别检查...
· 省教育厅与我校共同举办“教育数字化...
· 【评建11号】关于公布评建办公室地点...
· 【评建10号】关于开展第二轮教学院部...
· 【评建8号】审核评估评建工作9月份任...
· 外语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理工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文科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规章制度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辅修...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专修管理...
· 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
· 黑龙江大学本科生运动员训练和课程考...
· 黑龙江大学大类招生培养实施意见(试行)

总体策划与设计:吴华洋、林靖、田瑜辉、李春源等
系统管理:教务处网络教学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133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