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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12-13 09:17  

各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现将考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命题质量

1.加强命题管理,提高命题质量。严格执行《黑龙江大学本科考试命题评卷及试卷管理规定》,严格履行检查签字手续。

2.针对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对上学期试卷检查的反馈结果,命题要在题型结构、开闭卷题型设计、重复率、对教学大纲覆盖面、难易程度等方面注重其合理性。

二、加强考务管理

1.各院(部)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院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加强试卷安全管理。检查签字的试卷由主考教师在考前送交印刷,并于考试前(当天)亲自领取送至考场,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保证试卷安全。

3.召开考务人员培训会,做到考试工作全员参与,要求考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考试规定的管理人员及监考人员,构成教学事故的,将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严格执行。

4.除校级巡考外,各院(部)要组织包括学生管理人员在内的4-5人院级巡考队伍,对本单位学院考试工作及监考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监督。

三、严肃考风考纪

1.及时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2.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严查利用微信等互联网工具进行团伙作弊的行为。

四、规范阅卷分析

1.加强试卷评阅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学校将对不严格按照标准评阅试卷、违规涂改卷面分值、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成绩等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2.保证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按时完成。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

3.做好成绩及试卷分析工作。考试结束后要对试题内容对教学大纲覆盖情况、题型选择合理性,试题与往轮考试的重复情况进行总结;要对教学目的达成情况、成绩分布是否合理、是否呈正态分布、试题难易度和题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针对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学生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可到课程所在院(部)申请复查试卷。请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五、时间安排

1. 12月13日前,各院(部)完成期末考试地点安排及报送监考教师工作。

2. 12月14-15日,教务处自动安排监考教师(学院互换监考)。

3. 12月16-18,各院(部)进行监考微调,提交考试任务。

4. 12月20日,监考教师查询考试任务。

教务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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