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校园安全工作会议要求,请各学院按照2024年9月新修订的《黑龙江大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黑大校发〔2024〕73号)规定,进一步完善院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提升学生实习质效。
各学院要结合本院情况制定实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管理、实习经费管理、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教师管理、实习学生管理、实习教学文件及归档要求等。细则要重点强化实习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实习合法权益;健全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稳妥处置;加强基地管理,加强对实习单位资质的审核,优选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单位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加强落实监督,重点监督实习单位实习环节及内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促进实习质量的持续提升。
各学院在制定实施细则时要充分吸纳教师、学生和实习单位的意见,要细致、明确、可执行,要主动预防和规避安全风险,要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发挥督导作用。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检查,管理制度是重要的检查内容,也是本科教学KPI评价的重要指标,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高效完成实施细则撰写编制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保证学生实习安全。
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