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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6号】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3-05-15 17:00 评建办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提高评建工作质量,保证审核评估阶段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评建2号】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专项工作检查通知》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5月15日—31日

二、督察分组

第一组:

   长:常树春

   员:叶  红      庚    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员:刘一喆

学院名单:哲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创业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新闻传播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第二组:

   长:赵永江

   员:肖相武    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员:唐维一

学院名单:建筑工程学院、水利电力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据科学与技术学院

第三组:

    长:陈雨贤

    员:吴丽坤    张智宏    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员:苗悦琳

学院名单:俄语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第四组:

    长:郑大渊    教军章

    员:以下学院教学院长

员:魏雪莹

学院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中俄学院

三、督察内容

1.试卷档案

2.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3.实验教学文件

4.实习教学档案

5.院级相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

四、督察方式

(一)查阅资料

按照上述所列督查内容,对照各教学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及《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档案质量分析报告》以现场查阅资料方式逐项督查

(二)反馈交流

督查组按照审核评估要求,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各单位试卷、毕业论文等本科教学档案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要求,每个学院分别形成督查报告反馈给学院对照整改并报评建办存档。

五、材料准备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评建2号】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专项工作检查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纸质版材料,分类归档并尽量装盒,同时做好材料目录。

2.电子文档及线上材料,请准备3台可连网的计算机,供督查组查阅使用。

对于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做好问题清单,逐项逐条推进整改。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整改回访。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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