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启动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评选我校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专业。
2.我校2019、2020年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全部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不占申报限额指标。专业范围:经济学、历史学、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农业水利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会计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二、建设原则
1.鼓励分类发展和特色发展。
2.突出示范领跑,统筹建设“六卓越一拔尖”相关的新工科、新农科和新文科一流本科专业点,促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建设质量提升。
3.重点鼓励支持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建设一流本科专业。
4.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均先确定为专业建设点,通过相关专业认证后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三、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程序
(一)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工作部署,组织教指委、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认真研讨相关文件精神,确立拟申报专业,并组织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写及佐证材料梳理准备工作。各学院教指委要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2.11月2日下班前,各学院提交《黑龙江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黑龙江大学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数据一览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园网2020039@hlj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名单。
4.11月6日前组织申报专业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填报专业建设点信息。
(二)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工作部署,组织2019、2020年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负责人认真研讨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写工作。各学院教指委要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2.11月2日下班前,专业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园网2020039@hlju.edu.cn。
3.11月6日前组织申报专业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填报专业建设点信息。
五、工作要求
1.本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所在高校基本情况不需专业填写,学校统一负责填报内容撰写及数据整理。
3.学院需提供佐证材料,主要围绕申报条件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内容列举。专业近三年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支持证明扫描件无需上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专业定位、特色优势、深化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和成效等文字阐述内容需佐证材料说明,并在佐证材料中按栏目名称进行分类及编排目录。佐证材料纸质文档只需提供一份。
4.学校将对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专业在教学经费投入、教改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评选、在线课程建设等进行重点建设和投入。
5.为方便专业填写申报材料,教务处汇总提供《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数据手册》。
6.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联系人徐苗苗、唐维一,联系电话86608480。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