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教师关注>>正文
关于黑龙江大学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1-06-24 16:51  

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20]82号),学校开展了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工作。经各院(部)自评、教务处资格审查、校督学专家组初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专任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论即认定为其年度考核结果。

公示期:2021624日—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 邢一非,联系电话: 86608735

 

    附件:黑龙江大学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



教务处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黑龙江大学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xls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
下一条:喜报:我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
关闭窗口
 
教学要闻
· 省招生考试院领导、学校领导分别检查...
· 省教育厅与我校共同举办“教育数字化...
· 【评建11号】关于公布评建办公室地点...
· 【评建10号】关于开展第二轮教学院部...
· 【评建8号】审核评估评建工作9月份任...
· 外语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理工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文科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规章制度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辅修...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专修管理...
· 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
· 黑龙江大学本科生运动员训练和课程考...
· 黑龙江大学大类招生培养实施意见(试行)

总体策划与设计:吴华洋、林靖、田瑜辉、李春源等
系统管理:教务处网络教学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133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