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及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工作共有33个单位申报教学成果89项,评审采取分项专家评分与综合评价专家(校外)平行打分,对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应用情况、推广示范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经评审专家组初评、评审专家组复评及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评后,学校最终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62项(其中,一等奖35项,二等奖27项)及推荐参评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徐苗苗联系,联系电话86608480。
附件:1.2017年黑龙江大学教学成果奖及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