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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黑龙江大学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审核结果的通知
2017-07-13 11:04  

全校各单位:

学校近日组织专家对我校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进行了结题审核工作。根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的项目,按自动撤销立项处理。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使用项目的全部经费,经费使用须知详见附件2。

本次共评审项目82项,其中59项结题,17项延期,撤销6项。(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28日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领取结题证书及结题材料,联系人徐苗苗,联系电话86608480。



附件1: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说明

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审批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13日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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