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及黑龙江省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有关要求,2016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计信息填报的实验室范围是我校正式建制教学、科研实验室(实验室名称见附件4),时间范围是2015-2016学年,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请按照附件1、2的表格要求,认真填写数据,有关填报要求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并于2016年9月16日下班前将填报的数据通过校园应用门户邮箱电子邮件返回,科研实验室的信息统计数据发送到科学技术处沈中辉处(收件人:shenzhonghui@hlju.edu.cn),教学实验室的信息统计数据发送到教务处李殿鹏处(收件人:lidianpeng@hlju.edu.cn)。
教务处 科技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