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6月,各阶段参考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阶段 |
完成时限 |
1 |
前期准备 |
2021年10月23日 |
2 |
选题 |
2021年12月31日 |
3 |
开题 |
2022年3月10日 |
4 |
中期检查 |
2022年4月15日 |
5 |
学术不端检测 |
2022年5月20日 |
6 |
答辩 |
2022年6月4日 |
7 |
成绩提交 |
2022年6月9日 |
8 |
评奖评优 |
2022年6月16日 |
9 |
总结归档 |
2022年6月30日 |
二、具体要求
1.前期准备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电子文档发送至刘一喆老师邮箱(ID:2018066@hlju.edu.cn),联系电话:86604626。
学校鼓励本科生用按照《关于鼓励本科生用创新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提出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申请。
2.过程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执行,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加强过程管理,完成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成绩提交等工作,操作视频详见附件3。
各教学单位应主动拓宽课题范围,鼓励将教师科研项目内容引入毕业论文选题,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鼓励有条件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
3.答辩、评优、归档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论文(设计)答辩稿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组织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提交及学术不端检测复检、检测报告存档、评奖评优、总结归档等工作。
省教育厅和学校将视情况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抽检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抽检结果还将成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教师及时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及时审核检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教务处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