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关于修订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6-2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7年)》,构建能够主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转型双重挑战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于6月初启动黑龙江大学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了有序推进培养方案的修订,规范培养方案各项内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涵盖学校主校区和绥芬河校区全部本科专业,包括黑龙江大学与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学院、中俄学院、中法学院、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中高计划、拔尖班等特殊培养模式。

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涵盖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包括学院简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主干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毕业学分要求、学制与修业年限、授予学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课程(环节)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专业课程配置流程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总表、专业选修课程设置表、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表、创业教育环节设置表和国际化课程(对俄特色)设置表等内容,各专业应根据《黑龙江大学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及学校修订工作会的相关要求,按照下发的模板,科学规划、整体设计、以修促建。

三、修订日程

各专业应依据黑龙江大学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会的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具体修订日程如下:

(一)动员调研和公共课修订阶段(20263-6月)

1.动员调研阶段

学校召开修订工作启动会议,发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学院组织各专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类型和培养目标。

各专业深入研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及文件,开展同类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及社会人才需求调研,比较研究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经验,征求行业企业专家和毕业生代表意见,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思路。公共课开设学院同步开展调研论证。

2.公共课修订阶段

公共课开设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修订公共课课程体系,明确课程的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课程信息并修订教学大纲,交至学校。

(二)专业修订和学院审核论证阶段(2026年7月-10月)

3.专业修订阶段

各专业在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同步配套修订教学大纲,完成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要求分解、课程体系搭建等任务,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形成过程档案(支撑专业评估认证)、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初稿,交学院审核。

4.学院审核论证阶段

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和校外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各专业根据修改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完善,报送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论证和系统录入阶段(2026年11月-2027年1月)

5.学校审核论证阶段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和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召开论证审议会议,向各专业反馈意见。各专业根据审核论证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改进完善,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系统录入阶段

各专业将学校审批通过后的培养方案录入黑龙江大学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据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教学大纲。

四、提交材料

1.公共课教学大纲于8月29日前提交,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主楼C309,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邮箱yxm@hlju.edu.cn。

Word和Pdf的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课程2027版教学大纲

2.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和中英文课程对照表,电子版(word和pdf)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yxm@hlju.edu.cn。专业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档案由学院留存。

Word和Pdf的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专业2027版培养方案(2026年10月版本)

例如:哲学院哲学专业2027版培养方案(2026年10月版本)

3.学校审核后,各专业修改提交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五、注意事项

1.使用附件2模板时,按照红色字体的提示设置模板的段落、字体、符号等格式,原则上不调整页边距、表格格式、黑色字体内容。

2.课程(环节)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中的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3.专业课程配置流程图可根据专业需要,自主设计。流程图包括除研一模块的所有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也需要放置在流程图中,不得笼统显示为“专业选修”。

4.附件3中已列出人工智能素养通识必修课、数学类与物理类公共课的开课类型、开课学期等相关信息,各专业根据附件3设置相关课程,如有需要调整的,请联系开课学院。

5.附件4中需列出本专业除公共课外所有课程的英文名称。

6.专业设置的课程名称不要与公共课重复,系统申请新课时,须将学时分配填写清楚。

联系人:丁林梅

联系电话:86609028


附件1: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

附件2: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人工智能素养、数学类与物理类公共课信息

附件4:202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英文课程对照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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