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第十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10-24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次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青年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第十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我校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本学院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可自愿参加其他学院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26年11月1日至12月1日。

三、活动内容

在“教学观摩月”期间,每个教学单位自行选定2-4名教师在本院内举办2-4次教学观摩课。每次观摩课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45分钟,建议各教学单位要有计划的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并安排1-2位指导专家(教学院长、教学督导、系主任)在每位教师示范教学之后,由指导专家现场点评并与主讲教师及听课教师深入交流研讨。

四、组织安排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各教学单位在开展具体教学观摩活动之前,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将计划填写《黑龙江大学“教学观摩月”计划表》于10月29日(周四)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箱2252264@s.hlju.edu.cn,学校将汇总活动安排并发布在校园网供全校教师交流学习。

2.观摩月期间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观摩活动进行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需派专人到观摩现场组织教师签到,每次观摩活动结束后,将交流研讨情况填写至《黑龙江大学“教学观摩月”活动记录表》,待观摩月活动全部结束后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教学观摩月活动是教师教学经验交流的有效手段,以教学观摩带动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大力宣传,学校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本次教学观摩月活动。

教务处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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