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尤其是新教师的培养,树立职业发展目标,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现就2026年新教师指导教师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6年新入职教师(名单见附件)。
二、指导教师的条件
担任新入职教师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在黑龙江大学从事本科课堂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3.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中获得优秀及以上奖励
4.近5年来没有教学事故
5.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对新入职教师的指导周期是2年,在指导周期内负责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目标及新教师培养方案,并负责在方案的指导下协助新教师完成培养目标,缩短新教师的成长周期,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代”作用。
四、有关要求
请2026年接收新教师的教学单位为新入职教师配备一对一指导教师,并于8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黑龙江大学新教师导师信息表》报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楼C座308室)。
教务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