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改立项评选及推荐省级教改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7-1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度对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以强化教改研究驱动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教学能力与教育服务能级全面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立项和结题收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改立项评选及推荐省级教改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立项分为三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

校级教改立项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校级重大和重点项目立项由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由学院依据立项限额,自行组织评审立项,报学校备案立项。

本次申报聚焦三大着力点:一是对标对表,严格贯彻省教育厅文件及学校综改试点要求;二是凸显特色,重点布局涉俄特色办学与涉俄卓越人才培养;三是夯实基础,着力推进学产教融合项目制与教学核心要素建设。

(一)重大及重点项目

1. 重大及重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6年度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重大项目是针对学校重点推进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的项目,研究时间为2或3年。重点项目主要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的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

2.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三类。

    省级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严格控制立项数量,原则上全省每年立项10项左右,是指能够解决国家和我省高度关注的高等教育重大改革、重大工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有重要对动作用和现实意义,在全国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重大项目由学校统筹规划单独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级重点项目从校级重大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从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

3.主持在研教改项目的前提下,以下教师可申报省级项目,且不占用学校名额:牵头指导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2025)国家金奖项目的教师,可申报一项省级重点项目;牵头指导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2025)省赛金奖项目的教师,以及参加2024、2025年青年教师研修项目的教师,可申报一项省级一般项目。以上项目统一报教育厅评审最终确认立项,立项后对应相应校级项目级别,申报人需单独提交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4)。

4.由于教育厅将另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学校对此类项目不予推荐参与省级教改项目评审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是由申请人根据所在工作领域或自身研究需要所确定的教学改革和实践类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须立足国家战略与高等教育前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改革特色。项目实施方案要紧扣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核心任务,依托地方高校“101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学段双创体系建设、产业学院项目教学分层分类进阶培养、原创教材建设等校本优势,深度融入涉俄办学和涉俄卓越人才培养特色力争在现有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项目须服务于涉俄卓越人才培养大局,具备扎实的前期改革基础,并从立项、实施到结题构建全过程的资源与制度保障体系,确保改革实效。

2.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项目申报选题及内容应结合本人实际教学工作,聚焦教学改革中的具体问题,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3 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的均可申报立项。重大及重点项目主持人应主持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此前承担的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该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重大及重点项目;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教改项目(本科/研究生项目不能兼报)。

主持省级、校级在研教改项目(本科/研究生)的申报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一轮教改申报,省级在研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新一轮省级教改(校级重大、重点)申报。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教改项目。

6.校级重大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10人,校级重点项目(含主持人)不超过8人,校级一般项目(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省级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申报省级项目成员顺序必须与校级教改项目一致,否则不予推荐。

7.项目主持人已在国家、省(部)或相关部门立项的其他类别教改课题,不得再次申报此次立项,且申报题目原则上不能与本人前两期教改工程项目中已立项的课题重复。

8.经专家组评审认定项目申报内容与拟申报项目级别不符的项目不予降级立项。

9.省级教改项目要求主持人需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立项申报书需附《复制检测报告》(可采用本科毕业论文检测系统或其他系统,重复率不超过20%),建议申报人可提前做好查重准备

三、评审流程

1.教学单位人员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报至学院汇总初审,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学校参加评审。

2.教学单位人员申报一般项目需申报至本学院进行评审立项,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一般应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依据学校确定立项限额(见附件6),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项目在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存档。原则上学院需参考项目指南进行立项评审。

3.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任何级别项目,需提交申请书报送学校参加评审。

四、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人员申报的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材料,7月22日前提交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申报书(学院签字盖章扫描版PDF)和双创奖补项目、青年研修项目、学校评审项目(见附件7)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012035@hlju.edu.cn。

2.非教学单位人员7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单位签字盖章扫描版PDF)及学校评审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012035@hlju.edu.cn。  

3.各教学单位组织需完成学院自评项目评审工作,7月27日将一般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8)发送至2012035@hlju.edu.cn。

4.校级教改立项公示结束后,9月4日前学院统一报送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及学院自评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

5. 工作联系人:胡睿滢,电话:86608480。

五、经费资助额度

学校将对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重大项目经费依据项目研究内容下达。如获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研究经费以省教育厅批准经费额度为准。

 

教务处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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